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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发布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3-04-19     来源:中国空分网    作者:中国天然气网    浏览:296    评论:0    
核心提示:4月14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鼓励建设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鼓励资源聚合商建

4月14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鼓励建设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鼓励资源聚合商建设资源聚合平台并接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参与电网调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软硬件实际投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组织实施虚拟电厂精准响应。推动分布式资源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明确用户参与机制、设备接入要求、组织和交易结算规则。在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基础上,经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后,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可启动针对日内、实时阶段的局部性电力供应紧张问题的响应机制,并参考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支持力度给予补贴。

详情如下: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分布式资源的调节潜力,打造源网荷储高效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2〕4号)、《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深发改〔2022〕447号)等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编制了《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等规定要求,现就本《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5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8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收,联系电话:88103062(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sznyxx@fgw.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分布式资源的调节潜力,打造源网荷储高效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2〕4号)、《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深发改〔2022〕44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关键设备产品有效供给

1.支持虚拟电厂关键技术研发。针对分布式资源智能控制终端设备、虚拟电厂分级调度与协同运行、分布式资源运行优化与能量互动、配电网物理信息系统等重点研发方向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2.鼓励虚拟电厂关键设备规模化量产。对于V2G充电桩、分布式资源智能控制终端、计量通信芯片模组等虚拟电厂关键核心设备产业化,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最高支持力度不超过15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提升充换电设施车网互动水平

3.提升充电设施有序充电能力。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能力,符合相关地方标准。加快直流公共快充站升级改造,提升快充桩功率调节能力,经评审后对存量直流公共快充站智能化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

4.强化换电基础设施响应能力。新建换电基础设施响应能力应具备有序充电能力,符合相关地方标准。支持存量换电站开展功率拓扑改造,将原有单向的整流电路升级为双向的PCS模块,并同步升级换电站站端EMS的功率控制系统,经评审后按照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

5.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针对公交、物流、环卫、港口拖车等典型车型,面向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等停充一体场景,扶持一批车网双向互动典型示范项目,对于具备V2G功能的充电设施,经评审后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动建筑及园区智能化改造

6.提升分布式光伏应用水平。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统一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加快推动光伏项目以虚拟电厂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建立光伏项目参与绿电交易与碳排放衔接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负责)

7.提升建筑楼宇响应能力。鼓励建筑楼宇结合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积极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梳理形成大型公共建筑资源库,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开展智能化改造,将国有企业开展虚拟电厂应用成效情况纳入市属国企业绩考核。(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深圳供电局负责)

8.创新工商业园区智慧用电方式。推动工业园区用电用能智能化改造提升,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每年评选若干个行业示范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应显著的标杆项目,按照智能化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

9.加快新型储能智慧化改造。支持本地燃煤燃气电厂灵活配储,提高电源侧系统调节能力和容量支撑能力。鼓励电网企业在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含多功能智能杆)、工业园区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对先进的储能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最高支持力度不超过10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

四、加快分布式资源有效集聚和精准响应

10.支持加装智能控制终端。支持充电场站、建筑空调、冷站、5G通信基站、大数据中心、专用配电房等加装边缘控制终端,并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对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能力且符合相关地方性标准的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直接资助。(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11.鼓励建设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鼓励资源聚合商建设资源聚合平台并接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参与电网调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软硬件实际投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市发展改革委、深圳供电局负责)

12.组织实施虚拟电厂精准响应。推动分布式资源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明确用户参与机制、设备接入要求、组织和交易结算规则。在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基础上,经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后,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可启动针对日内、实时阶段的局部性电力供应紧张问题的响应机制,并参考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支持力度给予补贴。(市发展改革委、深圳供电局负责)

五、附则

本措施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进行相应调整。鼓励各区根据业务规划布局特点独立制定补充配套措施。本措施与本市其他同类优惠措施,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资助。

本措施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分布式资源的调节潜力,打造源网荷储高效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2〕4号)、《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深发改〔2022〕44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措施。具体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文件指出,要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进一步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通过虚拟电厂等一体化聚合模式,参与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现货等市场交易,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可调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调节。全面调查评价需求响应资源并建立分级分类清单,形成动态的需求响应资源库。

2022年5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方案(2022-2025年)》(深发改〔2022〕447号),提出到2025年建成具备100万千瓦级可调节能力的虚拟电厂,逐步形成年度最大负荷5%左右的稳定调节能力。

2022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2〕4号),支持5G通信基站、充电站、建筑空调、冷站、数据中心等场景的智能化改造。制定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启动针对日内、实时阶段的局部性电力供应紧张问题的响应机制。

二、编制过程

2022年12月,我委迅速成立了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研究编制小组,重点对我市虚拟电厂发展现状和需求进行细致摸底和认真评估,相继开展了政策梳理、资料学习、企业座谈和专家研讨等工作。

(一)全面开展资料搜集工作。全面搜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广东省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发改委等关于发展虚拟电厂的主要政策,以对我市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深入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开展3次虚拟电厂专题研讨会,认真听取深圳供电局、普天、特来电等15家企业和专家代表对深圳市虚拟电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编制若干措施。基于前期研究论证成果,我委编制形成《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关键设备产品有效供给。一是支持虚拟电厂关键技术研发,围绕重点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二是鼓励虚拟电厂关键设备规模化量产,加快虚拟电厂关键核心设备产业化。

(二)提升充换电设施车网互动水平。一是提升充电设施有序充电能力,提升存量和增量公共充电设施响应水平。二是强化换电基础设施响应能力,支持存量换电站开展功率拓扑改造。三是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扶持一批车网双向互动典型示范项目。

(三)推动建筑及园区智能化改造。一是提升分布式光伏应用水平,加快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二是提升建筑楼宇响应能力,优先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开展智能化改造。三是创新工商业园区智慧用电方式,推动工业园区用电用能智能化改造提升,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四是加快新型储能智慧化改造,围绕源侧、网侧和用户侧扶持一批先进的储能示范项目。

(四)加快分布式资源有效集聚和精准响应。一是支持加装智能控制终端,支持充电场站、建筑空调、冷站、5G通信基站、大数据中心、专用配电房等加装边缘控制终端。二是鼓励建设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鼓励资源聚合商建设资源聚合平台并接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参与电网调控。三是组织实施虚拟电厂精准响应。推动分布式资源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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